关于开展第五批广西现代特色农业(核心)示范区考评工作的通知
广西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工作厅际联席会议办公室
关于开展第五批广西现代特色农业(核心)示范区考评工作的通知
各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建设(2016—2017 年)行动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5〕127 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现代特色农业(核心)示范区星级评定管理办法的通知》(桂政办函〔2016〕58 号)要求,自治区将于 2017 年 11 月 1日起开展第五批广西现代特色农业(核心)示范区考评工作,请按照《第五批广西现代特色农业(核心)示范区考评工作方案》(见附件 1)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并于 11 月 10 日前以正式文件形式将《广西现代特色农业(核心)示范区申报书》一式 2 份,示范区《实施方案》《建设规划》和市级示范区认定文件(内含所申报示范区名单)各1份邮寄至广西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工作厅际联席会议办公 室 ,同时发送电子版至电子邮箱:gxsfqbgs@163.com。
未尽事宜,请与广西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工作厅际联席会议办公室联系。联系人:蒋维,联系电话:0771 2446200、14795725833,地址:南宁市七星路 135 号农业厅 2 号楼 212 办公室。
附件:1.第五批广西现代特色农业(核心)示范区考评工作方案
2.广西现代特色农业(核心)示范区申报书
3.第五批广西现代特色农业(核心)示范区考评工作相关事项
广西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工作厅际联席会议办公室(代)
2017 年 10 月 26 日
附件 1
第五批广西现代特色农业(核心)示范区考评工作方案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建设(2016 2017年)行动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5〕127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现代特色农业(核心)示范区星级评定管理办法的通知》(桂政办函〔2016〕58号)要求,拟于2017年11月15日起开展第五批广西现代特色农业(核心)示范区考评工作。为做好示范区考评各项工作,进一步推进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建设,特制定本方案。一、考评对象申报第五批广西现代特色农业(核心)示范区考评的示范区,考评范围主要为核心区,依据《广西现代特色农业(核心)示范区星级评定标准》进行考评。设区市所辖县(市、区)数量10个以下的原则上可择优申报2个示范区,县(市、区)数量10个以上(含10个)的原则上可择优申报3个示范区,自治区农垦局原则上可择优申报2个示
范区。
二、考评时间安排
示范区考评工作由广西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工作厅际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实施,拟于2017年11月15日起进行。
三、考评方式
自治区成立考评组,采取听取汇报、查阅凭证、实地查勘等方式进行。工作组使用车辆由组长所在单位安排,差旅费用由各组员所在单位按有关规定解决。
四、考评程序
(一)县(市、区)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农场)填写《广西现代特色农业(核心)示范区申报书》,提交所在市人民政府审核(自治区农垦系统建设的示范区由自治区农垦局审核)后报送广西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工作厅际联席会议办公室。
(二)自治区组织考评组到申报考评的示范区开展实地考评,主要对示范区科技应用、生产流通、经营管理、基础设施、乡村建设等进行实地查勘,尤其是农产品加工、冷链物流和电商等建设情况。
(三)查看示范区建设规划、实施方案,及其相关指标完成情况的证明材料。
(四)召开考评汇报会。
1、各市汇报示范区建设总体情况。
2、示范区负责人汇报建设情况(包括示范区规划简介、推进工作采取的政策措施、实施情况、存在问题、下一步打算、自我评价等),使用PPT汇报,时间不超过 20 分钟。
3、考评组对各示范区创建进行点评。
(五)考评组填写《广西现代特色农业(核心)示范区考评表》中 考评得分 栏,撰写示范区考评意见,并提出考评初步结论。
(六)召开考评组碰头会,汇总、审核考评结果,形成全区考评初步结果。
(七)自治区农业厅将考评初步结果上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审定。
五、示范区需准备材料
(一)《广西现代特色农业(核心)示范区申报书》。
(二)符合自治区印发的《创建方案》的示范区《实施方案》。
(三)示范区《建设规划》,规划平面图要分别标出各项设施的示意图,包括各项设施的规划建设工程量和实际完成工程量。
(四)《广西现代特色农业(核心)示范区星级考评表》要求的相关材料,其中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证明材料由当地统计
部门出具。
六、工作要求
示范区考评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地务必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筹备,扎实抓好各项准备工作,确保考评工作按质按时完成。严格把握建设标准和考评程序,把示范区作为展示经营组织化、装备设施化、生产标准化、要素集成化、特色产业化的平台,引导全区发展现代农业。
附件 2
广西现代特色农业(核心)示范区申报书
示范区名称:
申报单位: (盖章)
填表日期 年 月
广西现代特色农业(核心)示范区考评表
评定指标 评定标准
评 定
分值
完 成
情况
自 评
得分
考 评
得分
一、示范区选址和建设规模(一)交通方便,靠近高速公路出口、铁路站点或
交通主干道
10 公里以内的得 1 分,否则
不得分
1
(二)靠近乡镇政府所在地
10 公里以内的得 1 分,否则
不得分
1
(三)核心区连片面积
符合《广西现代特色农业(核
心)示范区创建方案》要求的
得 2 分,核心区分成 3 个以上
不连片产业区的得 1 分
2
(四)拓展区面积
符合《广西现代特色农业(核
心)示范区创建方案》要求的
得 1 分,否则不得分
1
(五)辐射区面积
符合《广西现代特色农业(核
心)示范区创建方案》要求的
得 1 分,否则不得分
1
(六)设施农业用地合法性
属于设施农业用地的,按照
《国土资源部 农业部关于进
一步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
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
127 号)要求,用地手续合乎
规定、使用规范的得 2 分,否
则不得分
2
二、示范区组织管理 8
(一)制定实施方案
市或县级政府已印发的得 1
分,否则不得分
1
(二)成立专职工作机构
成立机构的得 1 分,否则不
得分
1
(三)配备专职工作人员
配备 3 人以上的得 2 分,配
备 1-2 人的得 1 分
2
(四)编制建设规划
市或县级政府印发建设规划
的得 2 分,否则不得分
2
(五)开展绩效考评
列入市、县级绩效考评的得 2
分,否则不得分
2
三、适度规模经营 14
(一)农业企业 引进省级以上龙头企业的得 3
8
3 分,引进 3 家以上企业的得
2 分,引进 1 2 家企业的得
1 分
(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
有自治区级以上示范社的得
3 分,有 3 家以上合作组织的
得 2 分,有 1-2 家合作组织
的得 1 分
3
(三)家庭农场和农业经
营性服务组织
有家庭农场的得 1 分,有农
业经营性服务组织的得 1 分
2
(四)核心区农民人均纯
收入与拓展区、辐射区、
所在乡镇农民人均纯收入
高于拓展区 10%以上、辐射
区 15%以上、所在乡镇 20%
以上的,每项各得 1 分
3
(五)核心区经营收入
5000万元以上的得3分,2000
万元-5000 万元的得 2 分,
2000 万元的以下得 1 分
3
四、完成资金投入 9
(一)市级财政投入
1000 万元以上的得 3 分,500
万元-1000 万元的得 2 分,
500 万元以下的得 1 分
3
(二)县级财政投入
2000 万元以上得 3 分,1000
万元-2000 万元的得 2 分,
1000 万元以下的得 1 分
3
(三)经营主体投入
1 亿元以上的得 3 分,5000
万元 1 亿元的得 2 分,5000
万元以下的得 1 分
3
五、基础设施建设 9
(一)道路建设
路网完善,路面硬化,满足
农业机械化生产、安全方便
的生活需要的得 3 分,未完
全达到的酌情扣分
3
(二)水利建设
灌排体系配套完善,输水渠
道配套建筑物齐全,输水管
道配套设施完好,示范区水
质良好的得 3 分,未完全达
到的酌情扣分
3
(三)电力建设
电网完善,电力供应满足示
范区建设需求的得 3 分,未
完全达到的酌情扣分
3
六、标准化生产 8
(一)质量安全关键技术
到位率
达到 100%的得 2 分,否则不
得分
2
(二)病虫害统防统治覆
盖率(应免畜禽免疫密度、
水产品防疫检疫率)
达到 100%的得 2 分,否则不
得分
2
9
(三)建立生产档案制度、
产地准出制度和产品质量
安全追溯制度情况
全部完成的得 2 分,否则不
得分
2
(四)农产品质量检测设备
设备齐全的得 2 分,否则不
得分
2
七、科技应用和品牌建设 14
(一)主导产业品种
主导品种覆盖率 90%的以上
得 2 分,否则不得分
2
(二)主要种养技术
主推技术覆盖率 90%的以上
得 2 分,否则不得分
2
(三)农产品加工
初级加工率 70%以上的得 2
分,否则不得分
2
(四)成立技术专家团队,
引进具有硕士以上学历或
高级职称的管理人才
10 人以上的得 2 分,1-10
人的得 1 分
2
(五)品牌建设
有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名牌
产品的得 3 分,有广西著名
商标、广西名牌产品的得 2
分,已注册商标的得 1 分
3
(六)三品一标建设
获三品一标认证或富硒农产
品认证的得 3 分,否则不得
分
3
八、农村综合改革 10
(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
权确权
全部完成的得 2 分,否则不
得分
2
(二)土地流转面积
流转 2000 亩以上的得 2 分,
否则不得分
2
(三)小型农村水利工程
产权
产权明晰得的 2 分,否则不
得分
2
(四)农业保险
开展农业保险的得 2 分,否
则不得分
2
(五)政府信贷担保
已开展政府信贷担保工作的
得 2 分,否则不得分
2
九、产业文化和乡村建设 10
(一)主导产业文化展示
区面积
300 平方米以上的得 2 分,不
足的得 1 分,没有的不得分
2
(二)以图、文、物、非
物质文化等多种形式展示
示范区主导产业历史渊
源、自然属性、生产工艺、
产品功能、科技进步、产
业战略、发展蓝图等
展示效果好的得 2 分,效果
一般的得 1 分,没有的不得
分
2
(三)新建或改造民房 150 栋以上的得 3 分,100- 3
10
150 栋的得 2 分,100 栋以下
的得 1 分
(四)乡村建设投入
1000 万元以上的得 3 分,500
万元-1000 万元的得 2 分,
500 万元以下的得 1 分
3
第十到第十七项按建设规划主导产业选择其中一项填写
十、粮食产业 10
(一)种植规模
3000 亩以上的得 2 分,否则
不得分
2
(二)土地整治和高标准
农田建设
开展土地整治的得 1 分,高
标准农田建设的得 1 分,否
则不得分
2
(三)农机化
综合机械化率 90%以上的得
2 分 ,否则不得分
2
(四)烘干服务
烘干设备齐全的得 2 分,否
则不得分
2
(五)秸秆还田、冬种绿肥
秸秆还田率 85%以上的得 1
分,冬种绿肥的得 1 分
2
十一、糖料蔗产业 10
(一)种植规模
3000 亩以上的得 2 分,否则
不得分
2
(二)土地整治和农机化
开展土地整治的得 1 分,综
合机械化率 50%以上的得 1
分
2
(三)水肥一体化设施
设施齐备的得 2 分,否则不
得分
2
(四)良种繁育中心 已建立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 2
(五)糖料蔗综合利用率 50%以上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 2
十二、食用菌产业 10
(一)种植规模
300 亩(20 万平方米)以上
的得 2 分,否则不得分
2
(二)栽培方式设施化、
工厂化
全国领先的得 2 分,全区领
先得 1 分
2
(三)水肥一体化设施
设施齐备的得 2 分,否则不
得分
2
(四)预冷保鲜储运设施 设施齐备得2分,否则不得分 2
(五)菌糠资源化利用 80%以上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 2
十三、桑蚕产业 10
(一)桑园规模
2000 亩以上的得 2 分,否则
不得分
2
(二)土地整治和农机化
开展土地整治的得 1 分,农
机化率 50%以上的得 1 分
2
11
(三)桑园水肥一体化设施
设施齐备的得 2 分,否则不
得分
2
(四)小蚕共育、蚕茧烘
干设施设备
设施设备齐备的得 2 分,否
则不得分
2
(五)蚕沙无害化处理及
资源化利用
50%以上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 2
十四、茶叶、水果、蔬菜、其他种植产业 10
(一)种植规模
2000 亩以上得 2 分,否则不
得分
2
(二)土地整治和农机化
开展土地整治的得 1 分,综
合机械化率 50%以上得 1 分
2
(三)水肥一体化设施
设施齐备的得 2 分,否则不
得分
2
(四)采后商品化处理设施
设施齐备的得 2 分,否则不
得分
2
(五)预冷贮藏保鲜设施
设施齐备的得 2 分,否则不
得分
2
十五、畜禽产业 10
(一)养殖规模
肉牛肉羊存栏 2000 头以上、
奶牛存栏 250 头以上、生猪
年出栏 5 万头以上、蛋禽年
存栏 10 万羽以上、肉禽年出
栏 20 万羽以上的得 2 分,否
则不得分
2
(二)生产配套用房
用房齐备的得 2 分,否则不
得分
2
(三)生产环节机械化、
自动化、信息化率
全国领先的得 2 分,全区领
先的得 1 分
2
(四)病死畜禽无害化处
理设施和处理率
设施齐备的得 1 分,处理率
100%的得 1 分
2
(五)畜禽排泄物处理设
施和处理率
设施齐备的得 1 分,处理率
95%以上的得 1 分
2
十六、水产品产业 10
(一)养殖规模
2000 亩以上的得 2 分,否则
不得分
2
(二)保鲜冷库设施
设施齐备的得 2 分,否则不
得分
2
(三)生产环节机械化、
自动化、信息化率
全国领先的得 2 分,全区领
先的得 1 分
2
(四)标准鱼塘建设
达到标准的得 2 分,否则不
得分
2
(五)养殖污水处理设施
和处理率
设施齐备的得 1 分,处理率
100%的得 1 分
2
12
十七、休闲农业 10
(一)年经营收入
300 万元以上的得 2 分,否则
不得分
2
(二)服务设施
有专门的游客接待场所,并
由专人负责接待,有条件完
备的餐饮、住宿场所,有配
套的停车场所、设施较好的
公共厕所、旅游标识标牌等
服务设施的得 2 分,否则不
得分
2
(三)休闲体验项目
农业休闲体验项目不少于 5
项,有特色农产品销售,能
提供绿色有机农产品的得 2
分,否则不得分
2
(四)农业资源与农业景
观利用
效果突出的得 2 分,效果一
般得 1 分
2
(五)安全卫生等条件
执行有关安全法规、规章,
并取得工商、卫生、环保、
消防等部门许可的得 2 分,
否则不得分
2
合 计 100
备注:1.总分 100 分,三星级:70-79 分;四星级:80-89 分;五星级:90-100 分。
2.一票否决:(1)未编制建设规划;(2)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核心区建设面
积达不到要求;(3)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当年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
13
广西现代特色林业(核心)示范区考评表
总评分:
序号 考评内容 评分标准 分值
完成情况
(全部完成
/部分完成/
未开展)
自评
得分
考评
得分
一、组织领导 10
1
创新建设、管理
体制机制
构建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企业主导、多元投入的
示范区建设运行新体制的 2 分,尚未构建完善的酌
情给分;建立示范区长效管理制度或管理办法的 2
分,尚未建立健全的酌情给分。
4
2
成立或明确综合
管理协调机构
成立示范区管理协调机构的 1 分;示范区主管部门、相
关单位、建设运营主体分工明确的 1 分;有工作机构、
有人员、有办公场所、有相应工作经费的1分。
3
3
出台支持建设的
政策文件
示范区制定了独立的建设实施方案、落实项目建设
责任的 1 分;市、县人民政府出台财政、金融、土
地和人才等扶持政策文件的 2 分。
3
二、建设规划编制 5
4 规划编制完成情况 完成规划编制并通过自治区专家组评审的 2 分;仅
完成规划文本编制的 1 分;没有编制规划的 0 分。
2
5 规划文本内容
全部符合自治区创建方案提出的创建思路、创建目
标、创建要求和建设标准的 3 分,部分符合的酌情
给分。
3
三.基础设施建设 16
6 完成规划道路建设
得分=完成值 规划实施目标值 分值 3
得分=完成投资额 计划投资额 分值 3
7 完成规划水利建设
得分=年度完成值 年度计划目标值 分值 2
得分=年度完成投资额 年度计划投资额 分值 2
8 电力设施建设
完全满足示范区生产、生活所需的 2 分,部分满足
的酌情给分。
2
9 通信及互联网建设
通信信号良好、互联网网络覆盖的 2 分,只完成一
项的 1 分,两项都不完成的 0 分。
2
10 环境保护
环保设施设备完善,得 1 分;部分具备有待提高,
得 1 分。
2
四、产业发展 17
11 主导产业体系完善 形成生产、加工、销售、服务于一体的产业体系给
3 分,产业体系不完善的酌情给分。
3
12 产业组织化程度
入驻龙头带动企业或专业合作组织在 4 家以上的 3
分,3 家的 2 分,2 家的 1 分,1 家的 0.5 分,没有
5
14
入驻企业的 0 分;入驻企业中有注册资金在 1000 万
元以上的 2 分,500 万元以上的 1 分,不足 500 万元
的 0 分。
13
品牌建设与产品
销售
形成稳定、完善的销售网络的 1 分;通过电子商务
平台销售的 1 分;获得广西著名商标、广西名牌产
品的 1 分。
3
14
标准化生产、社
会化服务、产品
质量保障、安全
生产管理
按照相关技术标准,实行标准化生产,提供标准化
服务的 2 分;社会专业化服务水平 80%以上的 2 分;
建立并实施产品质量保障、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 2
分。部分完成的酌情给分。
6
五、乡村建设与产业文化 10
15 带动就业人数
带动就业人数 500 人以上的 3 分,200 人以上的 2
分,100 人以上的 1 分,50 人以上的 0.5 分,50 人
以下的 0 分。
3
16
村容村貌、文化
娱乐建设
核心区新农村建设按规划要求完成的,村容村貌整
洁、美化,建有相应的文化娱乐设施的得 3 分,部
分完成的酌情给分。
3
17 标识牌制作和设置 标识牌清晰、完善、数量充足的 2 分,满足基本需
求的 1 分,有明显缺失的 0 分。
2
18 产业文化宣传
充分展示示范区主导产业历史渊源、自然属性、生
产工艺、产品功能、科技进步、产业发展态势等。
2
六、支撑保障 27
(一)资金投入 15
19 财政资金投入力度
各级财政资金投入达到 2000 万元及以上的 5 分,
1500 万元以上的 4 分,1000 万元以上的 3 分,500
万元以上的 2 分,200 万元以上的 1 分,不足 200
万元的 0 分。
5
20 经营主体投资强度
企业或专业合作组织共同投资额达到 3000 万元及
以上的 5 分,2000 万元以上的 4 分,1000 万元以上
的 3 分,500 万元以上的 2 分,300 万元以上的 1 分,
不足 300 万元的 0 分。
5
21 建设投资完成情况得分=完成值 投资计划值 分值 3
22 林业金融服务
开展有林权抵押担保、林地林木未来收益权、资产
抵押担保、担保资产监管、林业资源收储等方面创
新试点;推行政策性森林保险;引导示范区龙头企
业建立风险基金,形成龙头企业与专业合作组织、
林农的风险保障机制。有其中一项均可得 2 分。
2
(二)土地落实 4
23 落实用地情况 按规划进度要求取得相应土地的经营使用权。 2
24 设施用地合法性
充分利用国土资源部门用地优惠政策,保障设施用
地的 1 分;建设或设施用地手续健全、土地利用合
法合规的 1 分,否则不得分。
2
15
(三)人才科技 8
25 人才引进
具有硕士以上学历或高级职称的技术、管理人才 2
名以上的 2 分,1 名的 1 分,没有的 0 分。
2
26 技术依托
明确落实 1 家省级以上科研教育或技术推广单位作
为长期稳定的技术合作或依托单位的 2 分,没有的
0 分。
2
27 业务培训
每年开展业务培训 500 人次以上的 2 分,培训 200
人次以上的 1 分,培训 100 人次以上的 0.5 分,100
人以下的不得分。
2
28
引进、推广先进
实用技术
引进、转化和推广先进实用技术 4 项以上的 2 分,3
项的 1.5 分,2 项的 1 分,1 项的 0.5 分,没有的 0
分。
2
七、示范区主导产业分项
第(一)到第(六)项按建设规划主导产业选择其中一项填写
15
(一)花卉苗木类 15
29 种植规模
核心区 1000 亩以上,拓展区面积 3000 亩以上,辐
射区面积 5000 亩的,得 3 分。
3
30 现代化设施
因地、因品种推广使用先进的温室、大棚和高效节
水灌溉设施以及种苗繁育设施的 2 分;有储藏、包
装和加工等采后处理场地和设施的 2 分。
4
31 科技研发与推广
研发新品种、新技术获品种权、品种登录、专利及
标准等,或引进新品种、新技术合计 3 项以上的 1
分;培育特色花卉苗木品种品牌,新品种、新技术
成果转化 2 项以上的 1 分;主导产品制定有栽培技
术规范,生产档案规范齐全,得 1 分;主导品种良
种覆盖率达 100%的 1 分,达 80%的 0.5 分,达不到
80%的 0 分。
4
32 有害生物防治 运用生态、物理措施防治有害生物,得 1 分。 1
33
景观打造、科普
教育及产业拓展
注重景观效果的打造,造景、图案主题明确,色彩
搭配合理,景观层次丰富,表现形式多样化,得 1
分;科普教育,建立科普基地,设置科普长廊、植
物科属牌匾,配套现代音响、影像等设备,开展特
色主题活动,得 1 分;合理开发和利用示范区的休
闲观光、生态文化、餐饮住宿等功能,合理开发和
利用示范区的休闲观光、生态文化、餐饮住宿等功
能,带动周边地区开展乡村旅游、休闲观光等产业
发展,得 1 分。
3
(二)珍贵树种及优势用材林类 15
34 种植规模
松、杉、桉、竹子等乡土树种和红椎、西南桦、秃
杉、沉香、降香黄檀、格木、柚木、檀香等广西重
点发展珍贵树种类的核心区 2000 亩以上,拓展区面
积 3000 亩以上,辐射区面积 5000 亩以上,得 3 分。
3
35 基础设施 道路、防火、管护等林区生产生活配套设施较为齐 2
16
全,得 2 分。
36
先进技术、专用
配方施肥、林业
有害生物防治
充分利用现代先进实用高产栽培技术及先进实用技
术得 2 分;推广使用专用配方肥料得 1 分;运用生
态、物理措施防治林业有害生物,得 1 分。
4
37
主导品种、林产
品单产
主导品种良种覆盖率达 100%的 2 分,达 80%的 1
分,60%的 0.5 分,达不到 60%的 0 分;林分总生
长量比同类林分高 20%的得 2 分。高出但不到 20%
的酌情给分。
4
38 休闲观光
合理开发和利用示范区的休闲、观光、文化、生态、
科教等功能,带动周边地区开展乡村旅游、休闲观
光等产业发展,得 2 分。
2
(三)特色经济林类 15
39 种植规模
油茶、核桃、八角、板栗、肉桂、油桐、坚果、柚
类及其他特色林果等经济林的核心区 2000 亩以上,
拓展区面积 3000 亩以上,辐射区面积 5000 亩以上,
得 3 分。
3
40 基础设施
道路、防火、管护等林区生产生活配套设施较为齐
全,得 1 分;因地、因品种科学合理推广使用高效
节水先进设施,得 1 分;有储藏、包装和加工等采
后处理场地和设施的,得 1 分。
3
41
先进技术、专用
配方施肥、林业
有害生物防治
推广应用高效先进实用技术得 1 分;推广使用有机
生物肥料、专用配方肥料得 1 分;运用生态、物理
措施防治林业有害生物,得 1 分。
3
42
主导品种、林产
品单产
主导品种良种覆盖率达 100%的 2 分,达 80%的 1
分,60%的 0.5 分,达不到 60%的 0 分;单产高于
当地同类经济林平均水平 20%的得 2 分,高出但不
到 20%的酌情给分。
4
43 休闲观光
合理开发和利用示范区的休闲、观光、文化、生态、
科教等功能,带动周边地区开展乡村旅游、休闲观
光等产业发展,得 2 分。
2
(四)林下种养类 15
44 经营规模
经营面积 2000 亩以上或产值达 5000 万元以上,得
3 分。
3
45 硬件设施建设
建设集贮藏、冷链、运输于一体的林下经济产品物
流配送中心,得 1 分;开展互联网+林下经济产品专
业市场、林下经济产品展销实体平台和信息化平台
建设,积极发展实体展示和网络营销相结合的销售
模式,得 1 分。
2
17
46 产品质量
产品 100%达到无公害农产品要求,质量安全关键技
术到位率 100%,得 1 分;有种养管理、动物防疫、
产品质量监测、投入品监管等为主体的追溯体系,
得 1 分;建立林下产品产前、产中、产后的技术服
务体系以及生产档案制度、产地准出制度和培训制
度的得 1 分。
3
47
新品种新技术、
林业有害生物防
治
主导品种覆盖率 90%以上,得 1 分;主推技术覆盖
率 100%,得 1 分;林业有害生物统防统治覆盖率
100%,得 1 分。
3
48 种养殖模式
普遍采用高效生态种养殖模式,食用菌等原料资源
得到高效循环利用,科学控制种养殖密度,得 1 分;
广泛推行 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生产基地+农户
运作模式,得 1 分。
2
49
环保设施、疫病
防控
各类粪污无害化处理和消纳利用率达到 95%以上,
得 1 分;动物疫病防控设施设备及粪污、病死畜禽
无害化处理设施完备,得 1 分。
2
(五)林产品精深加工类 15
50 生产规模
建成面积 1000 亩以上,木(竹)材年综合加工能力
50万立方米以上或林产化工年综合加工能力2万吨
以上或者固定资产投资 10 亿元以上,规模以上企业
或重点龙头企业不少于 3 家的,得 3 分。
3
51 硬件设施建设
水、电、路、通讯、网络、环保等基础设施配套齐
全,得 1 分;生产加工、仓储物流、经销展示、交
易流通等设施布局合理,得 2 分;技术、信息、法
律、金融等社会化服务体系完备,满足园区企业发
展需要,得 2 分。
5
52 科技研发与推广
产品生产工艺和产品质量在区内处于领先水平,得
3 分。
3
53 生产管理、产业链 建立完善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生产、加工、流
通、服务功能配套完善,得 2 分。
2
54
综合利用率、精
深加工率
资源综合利用率 90%以上,得 1 分;精深加工率(二
次以上加工)达到 70%以上,得 1 分。未达到酌情
给分。
2
(六)森林生态文化旅游类 15
55 经营规模
以 1 处自治区级以上森林公园、湿地公园、自然保
护区、森林旅游示范区、生态旅游示范区、生态文
化村屯或 1 处以森林旅游为主要特色的 4A 级以上
旅游景区为主体,得 3 分。
3
56
基础设施、配套
设施
具有良好的森林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和综合服务设
施配套齐全,景观特色明显的,得 3 分。部分完成
酌情给分。
3
18
57 游客量
年接待游客量 50 万人以上,得 3 分,40 万人以上
的得 2 分,30 万人以上得 1 分,20 万以上得 0.5 分,
20 万人以下得 0 分。
3
58 旅游消费
年旅游消费 1500 万元以上,得 3 分,1000 万元以
上的 2 分,800 万元以上的 1 分,500 万元以上的
0.5 分,500 万元以下的 0 分。
3
59 生态文化
旅游品牌特色突出,森林旅游文化氛围浓厚,集旅
游、观赏、休闲、体验、养生、科普等功能于一体,
得 3 分。
3
注:1.1 28 项为必填项目,29-59 项按建设规划主导产业选择填写。
2.总分 100 分,三星级:70-79 分;四星级:80-89 分;五星级:90-100 分。
19
示范区建设工作总结
按照“五化”及乡村建设的要求,主要包括:目标任务、
政策措施、建设情况、经济社会效果、存在问题、下一步打
算、自我评价等。(字数限 3000 字以内)
20
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意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考评组意见:
考评组组长:
年 月 日
21
附件 3
第五批广西现代特色农业(核心)示范区考评
工作相关事项
一、考评表填写应注意问题
(一)引进省级以上龙头企业:可以是省级农业产业化重点
龙头企业,也可以是其他行业省级龙头企业。
(二)农民人均纯收入:填写 2016 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
收入。由于农村户籍制度改革,农民人均纯收入改为农村居民人
均可支配收入,评定标准与农民人均纯收入一样,由统计部门出
具证明。
(三)核心区销售收入:2016 年度销售收入。
(四)完成资金投入和乡村建设完成情况:填写示范区启动
创建以来累计数。
(五)基础设施建设完成情况:填写示范区启动创建以来道
路建设、水利建设、电力建设的公里数。
(六)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示范区内农村集体承包地
全部确权可颁证。
(七)农业保险:包括政策性保险和商业保险。
(八)深海渔业示范区:由于示范区位于海面上,只要出海
交通便利,示范区的道路建设和水利建设可以给 3 分。
二、部分考评指标解释
(一)农业经营性服务组织:在产前、产中和产后各环节,
22
为农业生产提供专业化、市场化服务的经济组织,包括专业服务
公司、专业服务队、农民经纪人等。
(二)质量安全关键技术:主要是指生产技术、产品加工技
术、产品质量可追溯技术、质量检测技术。
(三)病虫害统防统治:由项目业主(企业、合作社)或相
关专业化防治服务机构统一测报、统一配方、统一购药、统一施
药、统一服务。
(四)应免畜禽免疫密度:接受免疫畜禽占应免畜禽总量的
比例。
(五)采后商品化处理:包含清洗、整理、挑选、预冷、涂
蜡、分级、包装等步骤。
(六)农产品初加工:指对农产品一次性的不涉及农产品内
在成分改变的加工,即对收获的各种农产品(包括纺织纤维原料)
进行去籽、净化、分类、晒干、剥皮、沤软或大批包装以提供初
级市场的服务活动,以及其他农产品的初加工活动。
(七)水肥一体化:是将灌溉与施肥融为一体的农业技术,
借助压力系统(或地形自然落差),将可溶性固体或液体肥料,
配兑成的肥液与灌溉水一起灌溉。
(八)小型农村水利工程:通常把灌溉面积 0.07 万 hm 、除
涝面积 0.2 万 hm 、渠道流量 1m /s 以下的工程界定为小型农村水
利工程。大体可归纳为以下几类:小水库、塘坝、水池等蓄水设施,
小型拦河闸坝、引水闸、截潜流等引水设施,渠道、管道、闸门等
输水配水设施,渡槽、隧洞、倒虹吸、桥、涵等交叉建筑 物,泵站、
23
机井等提水设施,灌水沟、畦、喷灌、滴灌、闸管、软塑管(小白
龙)等田间灌水设施、保护村镇、农田的小型圩堤、河道堤防等
防洪设施,排水闸、排涝泵站、排水沟、地下暗管等排涝降渍设
施,乡村自来水厂、水窖等生活供水设施。
(九)政府信贷担保:指地方政府提供担保的机构、单位或
企业的各种借款或发行的债券,包括经地方政府批准,由国有经
济单位以政府专项预算等作担保的各种借款。
三、农垦系统示范区填报说明
(一)制订实施方案:农场印发,有自治区农垦局批复文件。
广西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工作厅际联席会议
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五批广西现代特色农业
(核心)示范区考评工作的通知
各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现代特
色农业示范区建设(2016—2017 年)行动方案的通知》(桂政办
发〔2015〕127 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
发广西现代特色农业(核心)示范区星级评定管理办法的通知》
(桂政办函〔2016〕58 号)要求,自治区将于 2017 年 11 月 15
日起开展第五批广西现代特色农业(核心)示范区考评工作,请
按照《第五批广西现代特色农业(核心)示范区考评工作方案》
(见附件 1)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并于 11 月 10 日前以正式文件
2
形式将《广西现代特色农业(核心)示范区申报书》一式 2 份,
示范区《实施方案》《建设规划》和市级示范区认定文件(内含
所申报示范区名单)各 1 份邮寄至广西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工
作 厅 际 联 席 会 议 办 公 室 ,同时发送电子版至电子邮箱:
gxsfqbgs@163.com。
未尽事宜,请与广西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工作厅际联席会
议办公室联系。联系人:蒋维,联系电话:0771 2446200、
14795725833,地址:南宁市七星路 135 号农业厅 2 号楼 212 办公室。
本通知及附件可从广西农业信息网(www.gxny.gov.cn)下载。
附件:1.第五批广西现代特色农业(核心)示范区考评工作
方案
2.广西现代特色农业(核心)示范区申报书
3.第五批广西现代特色农业(核心)示范区考评工作相
关事项
广西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工作
厅际联席会议办公室(代)
2017 年 10 月 26 日
3
附件 1
第五批广西现代特色农业(核心)
示范区考评工作方案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现代特
色农业示范区建设(2016 2017 年)行动方案的通知》(桂政办
发〔2015〕127 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
发广西现代特色农业(核心)示范区星级评定管理办法的通知》
(桂政办函〔2016〕58 号)要求,拟于 2017 年 11 月 15 日起开
展第五批广西现代特色农业(核心)示范区考评工作。为做好示
范区考评各项工作,进一步推进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建设,特制
定本方案。
一、考评对象
申报第五批广西现代特色农业(核心)示范区考评的示范区,
考评范围主要为核心区,依据《广西现代特色农业(核心)示范
区星级评定标准》进行考评。
设区市所辖县(市、区)数量 10 个以下的原则上可择优申报
2 个示范区,县(市、区)数量 10 个以上(含 10 个)的原则上
可择优申报 3 个示范区,自治区农垦局原则上可择优申报 2 个示
范区。
二、考评时间安排
示范区考评工作由广西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工作厅际联
4
席会议办公室组织实施,拟于 2017 年 11 月 15 日起进行。
三、考评方式
自治区成立考评组,采取听取汇报、查阅凭证、实地查勘等
方式进行。工作组使用车辆由组长所在单位安排,差旅费用由各
组员所在单位按有关规定解决。
四、考评程序
(一)县(市、区)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农场)填写《广
西现代特色农业(核心)示范区申报书》,提交所在市人民政府审
核(自治区农垦系统建设的示范区由自治区农垦局审核)后报送
广西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工作厅际联席会议办公室。
(二)自治区组织考评组到申报考评的示范区开展实地考评,
主要对示范区科技应用、生产流通、经营管理、基础设施、乡村
建设等进行实地查勘,尤其是农产品加工、冷链物流和电商等建
设情况。
(三)查看示范区建设规划、实施方案,及其相关指标完成
情况的证明材料。
(四)召开考评汇报会。
1、各市汇报示范区建设总体情况。
2、示范区负责人汇报建设情况(包括示范区规划简介、推进
工作采取的政策措施、实施情况、存在问题、下一步打算、自我
评价等),使用PPT汇报,时间不超过 20 分钟。
3、考评组对各示范区创建进行点评。
5
(五)考评组填写《广西现代特色农业(核心)示范区考评
表》中 考评得分 栏,撰写示范区考评意见,并提出考评初步结论。
(六)召开考评组碰头会,汇总、审核考评结果,形成全区
考评初步结果。
(七)自治区农业厅将考评初步结果上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审定。
五、示范区需准备材料
(一)《广西现代特色农业(核心)示范区申报书》。
(二)符合自治区印发的《创建方案》的示范区《实施方案》。
(三)示范区《建设规划》,规划平面图要分别标出各项设施
的示意图,包括各项设施的规划建设工程量和实际完成工程量。
(四)《广西现代特色农业(核心)示范区星级考评表》要求
的相关材料,其中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证明材料由当地统计
部门出具。
六、工作要求
示范区考评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地务必高度重
视,精心组织筹备,扎实抓好各项准备工作,确保考评工作按质
按时完成。严格把握建设标准和考评程序,把示范区作为展示经
营组织化、装备设施化、生产标准化、要素集成化、特色产业化
的平台,引导全区发展现代农业。
6
附件 2
广西现代特色农业(核心)
示范区申报书
示范区名称:
申报单位: (盖章)
填表日期 年 月
7
广西现代特色农业(核心)示范区考评表
评定指标 评定标准
评 定
分值
完 成
情况
自 评
得分
考 评
得分
一、示范区选址和建设规模 8
(一)交通方便,靠近高
速公路出口、铁路站点或
交通主干道
10 公里以内的得 1 分,否则
不得分
1
(二)靠近乡镇政府所在地
10 公里以内的得 1 分,否则
不得分
1
(三)核心区连片面积
符合《广西现代特色农业(核
心)示范区创建方案》要求的
得 2 分,核心区分成 3 个以上
不连片产业区的得 1 分
2
(四)拓展区面积
符合《广西现代特色农业(核
心)示范区创建方案》要求的
得 1 分,否则不得分
1
(五)辐射区面积
符合《广西现代特色农业(核
心)示范区创建方案》要求的
得 1 分,否则不得分
1
(六)设施农业用地合法性
属于设施农业用地的,按照
《国土资源部 农业部关于进
一步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
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
127 号)要求,用地手续合乎
规定、使用规范的得 2 分,否
则不得分
2
二、示范区组织管理 8
(一)制定实施方案
市或县级政府已印发的得 1
分,否则不得分
1
(二)成立专职工作机构
成立机构的得 1 分,否则不
得分
1
(三)配备专职工作人员
配备 3 人以上的得 2 分,配
备 1-2 人的得 1 分
2
(四)编制建设规划
市或县级政府印发建设规划
的得 2 分,否则不得分
2
(五)开展绩效考评
列入市、县级绩效考评的得 2
分,否则不得分
2
三、适度规模经营 14
(一)农业企业 引进省级以上龙头企业的得 3
8
3 分,引进 3 家以上企业的得
2 分,引进 1 2 家企业的得
1 分
(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
有自治区级以上示范社的得
3 分,有 3 家以上合作组织的
得 2 分,有 1-2 家合作组织
的得 1 分
3
(三)家庭农场和农业经
营性服务组织
有家庭农场的得 1 分,有农
业经营性服务组织的得 1 分
2
(四)核心区农民人均纯
收入与拓展区、辐射区、
所在乡镇农民人均纯收入
高于拓展区 10%以上、辐射
区 15%以上、所在乡镇 20%
以上的,每项各得 1 分
3
(五)核心区经营收入
5000万元以上的得3分,2000
万元-5000 万元的得 2 分,
2000 万元的以下得 1 分
3
四、完成资金投入 9
(一)市级财政投入
1000 万元以上的得 3 分,500
万元-1000 万元的得 2 分,
500 万元以下的得 1 分
3
(二)县级财政投入
2000 万元以上得 3 分,1000
万元-2000 万元的得 2 分,
1000 万元以下的得 1 分
3
(三)经营主体投入
1 亿元以上的得 3 分,5000
万元 1 亿元的得 2 分,5000
万元以下的得 1 分
3
五、基础设施建设 9
(一)道路建设
路网完善,路面硬化,满足
农业机械化生产、安全方便
的生活需要的得 3 分,未完
全达到的酌情扣分
3
(二)水利建设
灌排体系配套完善,输水渠
道配套建筑物齐全,输水管
道配套设施完好,示范区水
质良好的得 3 分,未完全达
到的酌情扣分
3
(三)电力建设
电网完善,电力供应满足示
范区建设需求的得 3 分,未
完全达到的酌情扣分
3
六、标准化生产 8
(一)质量安全关键技术
到位率
达到 100%的得 2 分,否则不
得分
2
(二)病虫害统防统治覆
盖率(应免畜禽免疫密度、
水产品防疫检疫率)
达到 100%的得 2 分,否则不
得分
2
9
(三)建立生产档案制度、
产地准出制度和产品质量
安全追溯制度情况
全部完成的得 2 分,否则不
得分
2
(四)农产品质量检测设备
设备齐全的得 2 分,否则不
得分
2
七、科技应用和品牌建设 14
(一)主导产业品种
主导品种覆盖率 90%的以上
得 2 分,否则不得分
2
(二)主要种养技术
主推技术覆盖率 90%的以上
得 2 分,否则不得分
2
(三)农产品加工
初级加工率 70%以上的得 2
分,否则不得分
2
(四)成立技术专家团队,
引进具有硕士以上学历或
高级职称的管理人才
10 人以上的得 2 分,1-10
人的得 1 分
2
(五)品牌建设
有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名牌
产品的得 3 分,有广西著名
商标、广西名牌产品的得 2
分,已注册商标的得 1 分
3
(六)三品一标建设
获三品一标认证或富硒农产
品认证的得 3 分,否则不得
分
3
八、农村综合改革 10
(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
权确权
全部完成的得 2 分,否则不
得分
2
(二)土地流转面积
流转 2000 亩以上的得 2 分,
否则不得分
2
(三)小型农村水利工程
产权
产权明晰得的 2 分,否则不
得分
2
(四)农业保险
开展农业保险的得 2 分,否
则不得分
2
(五)政府信贷担保
已开展政府信贷担保工作的
得 2 分,否则不得分
2
九、产业文化和乡村建设 10
(一)主导产业文化展示
区面积
300 平方米以上的得 2 分,不
足的得 1 分,没有的不得分
2
(二)以图、文、物、非
物质文化等多种形式展示
示范区主导产业历史渊
源、自然属性、生产工艺、
产品功能、科技进步、产
业战略、发展蓝图等
展示效果好的得 2 分,效果
一般的得 1 分,没有的不得
分
2
(三)新建或改造民房 150 栋以上的得 3 分,100- 3
10
150 栋的得 2 分,100 栋以下
的得 1 分
(四)乡村建设投入
1000 万元以上的得 3 分,500
万元-1000 万元的得 2 分,
500 万元以下的得 1 分
3
第十到第十七项按建设规划主导产业选择其中一项填写
十、粮食产业 10
(一)种植规模
3000 亩以上的得 2 分,否则
不得分
2
(二)土地整治和高标准
农田建设
开展土地整治的得 1 分,高
标准农田建设的得 1 分,否
则不得分
2
(三)农机化
综合机械化率 90%以上的得
2 分 ,否则不得分
2
(四)烘干服务
烘干设备齐全的得 2 分,否
则不得分
2
(五)秸秆还田、冬种绿肥
秸秆还田率 85%以上的得 1
分,冬种绿肥的得 1 分
2
十一、糖料蔗产业 10
(一)种植规模
3000 亩以上的得 2 分,否则
不得分
2
(二)土地整治和农机化
开展土地整治的得 1 分,综
合机械化率 50%以上的得 1
分
2
(三)水肥一体化设施
设施齐备的得 2 分,否则不
得分
2
(四)良种繁育中心 已建立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 2
(五)糖料蔗综合利用率 50%以上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 2
十二、食用菌产业 10
(一)种植规模
300 亩(20 万平方米)以上
的得 2 分,否则不得分
2
(二)栽培方式设施化、
工厂化
全国领先的得 2 分,全区领
先得 1 分
2
(三)水肥一体化设施
设施齐备的得 2 分,否则不
得分
2
(四)预冷保鲜储运设施 设施齐备得2分,否则不得分 2
(五)菌糠资源化利用 80%以上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 2
十三、桑蚕产业 10
(一)桑园规模
2000 亩以上的得 2 分,否则
不得分
2
(二)土地整治和农机化
开展土地整治的得 1 分,农
机化率 50%以上的得 1 分
2
11
(三)桑园水肥一体化设施
设施齐备的得 2 分,否则不
得分
2
(四)小蚕共育、蚕茧烘
干设施设备
设施设备齐备的得 2 分,否
则不得分
2
(五)蚕沙无害化处理及
资源化利用
50%以上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 2
十四、茶叶、水果、蔬菜、其他种植产业 10
(一)种植规模
2000 亩以上得 2 分,否则不
得分
2
(二)土地整治和农机化
开展土地整治的得 1 分,综
合机械化率 50%以上得 1 分
2
(三)水肥一体化设施
设施齐备的得 2 分,否则不
得分
2
(四)采后商品化处理设施
设施齐备的得 2 分,否则不
得分
2
(五)预冷贮藏保鲜设施
设施齐备的得 2 分,否则不
得分
2
十五、畜禽产业 10
(一)养殖规模
肉牛肉羊存栏 2000 头以上、
奶牛存栏 250 头以上、生猪
年出栏 5 万头以上、蛋禽年
存栏 10 万羽以上、肉禽年出
栏 20 万羽以上的得 2 分,否
则不得分
2
(二)生产配套用房
用房齐备的得 2 分,否则不
得分
2
(三)生产环节机械化、
自动化、信息化率
全国领先的得 2 分,全区领
先的得 1 分
2
(四)病死畜禽无害化处
理设施和处理率
设施齐备的得 1 分,处理率
100%的得 1 分
2
(五)畜禽排泄物处理设
施和处理率
设施齐备的得 1 分,处理率
95%以上的得 1 分
2
十六、水产品产业 10
(一)养殖规模
2000 亩以上的得 2 分,否则
不得分
2
(二)保鲜冷库设施
设施齐备的得 2 分,否则不
得分
2
(三)生产环节机械化、
自动化、信息化率
全国领先的得 2 分,全区领
先的得 1 分
2
(四)标准鱼塘建设
达到标准的得 2 分,否则不
得分
2
(五)养殖污水处理设施
和处理率
设施齐备的得 1 分,处理率
100%的得 1 分
2
12
十七、休闲农业 10
(一)年经营收入
300 万元以上的得 2 分,否则
不得分
2
(二)服务设施
有专门的游客接待场所,并
由专人负责接待,有条件完
备的餐饮、住宿场所,有配
套的停车场所、设施较好的
公共厕所、旅游标识标牌等
服务设施的得 2 分,否则不
得分
2
(三)休闲体验项目
农业休闲体验项目不少于 5
项,有特色农产品销售,能
提供绿色有机农产品的得 2
分,否则不得分
2
(四)农业资源与农业景
观利用
效果突出的得 2 分,效果一
般得 1 分
2
(五)安全卫生等条件
执行有关安全法规、规章,
并取得工商、卫生、环保、
消防等部门许可的得 2 分,
否则不得分
2
合 计 100
备注:1.总分 100 分,三星级:70-79 分;四星级:80-89 分;五星级:90-100 分。
2.一票否决:(1)未编制建设规划;(2)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核心区建设面
积达不到要求;(3)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当年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
13
广西现代特色林业(核心)示范区考评表
总评分:
序号 考评内容 评分标准 分值
完成情况
(全部完成
/部分完成/
未开展)
自评
得分
考评
得分
一、组织领导 10
1
创新建设、管理
体制机制
构建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企业主导、多元投入的
示范区建设运行新体制的 2 分,尚未构建完善的酌
情给分;建立示范区长效管理制度或管理办法的 2
分,尚未建立健全的酌情给分。
4
2
成立或明确综合
管理协调机构
成立示范区管理协调机构的 1 分;示范区主管部门、相
关单位、建设运营主体分工明确的 1 分;有工作机构、
有人员、有办公场所、有相应工作经费的1分。
3
3
出台支持建设的
政策文件
示范区制定了独立的建设实施方案、落实项目建设
责任的 1 分;市、县人民政府出台财政、金融、土
地和人才等扶持政策文件的 2 分。
3
二、建设规划编制 5
4 规划编制完成情况 完成规划编制并通过自治区专家组评审的 2 分;仅
完成规划文本编制的 1 分;没有编制规划的 0 分。
2
5 规划文本内容
全部符合自治区创建方案提出的创建思路、创建目
标、创建要求和建设标准的 3 分,部分符合的酌情
给分。
3
三.基础设施建设 16
6 完成规划道路建设
得分=完成值 规划实施目标值 分值 3
得分=完成投资额 计划投资额 分值 3
7 完成规划水利建设
得分=年度完成值 年度计划目标值 分值 2
得分=年度完成投资额 年度计划投资额 分值 2
8 电力设施建设
完全满足示范区生产、生活所需的 2 分,部分满足
的酌情给分。
2
9 通信及互联网建设
通信信号良好、互联网网络覆盖的 2 分,只完成一
项的 1 分,两项都不完成的 0 分。
2
10 环境保护
环保设施设备完善,得 1 分;部分具备有待提高,
得 1 分。
2
四、产业发展 17
11 主导产业体系完善 形成生产、加工、销售、服务于一体的产业体系给
3 分,产业体系不完善的酌情给分。
3
12 产业组织化程度
入驻龙头带动企业或专业合作组织在 4 家以上的 3
分,3 家的 2 分,2 家的 1 分,1 家的 0.5 分,没有
5
14
入驻企业的 0 分;入驻企业中有注册资金在 1000 万
元以上的 2 分,500 万元以上的 1 分,不足 500 万元
的 0 分。
13
品牌建设与产品
销售
形成稳定、完善的销售网络的 1 分;通过电子商务
平台销售的 1 分;获得广西著名商标、广西名牌产
品的 1 分。
3
14
标准化生产、社
会化服务、产品
质量保障、安全
生产管理
按照相关技术标准,实行标准化生产,提供标准化
服务的 2 分;社会专业化服务水平 80%以上的 2 分;
建立并实施产品质量保障、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 2
分。部分完成的酌情给分。
6
五、乡村建设与产业文化 10
15 带动就业人数
带动就业人数 500 人以上的 3 分,200 人以上的 2
分,100 人以上的 1 分,50 人以上的 0.5 分,50 人
以下的 0 分。
3
16
村容村貌、文化
娱乐建设
核心区新农村建设按规划要求完成的,村容村貌整
洁、美化,建有相应的文化娱乐设施的得 3 分,部
分完成的酌情给分。
3
17 标识牌制作和设置 标识牌清晰、完善、数量充足的 2 分,满足基本需
求的 1 分,有明显缺失的 0 分。
2
18 产业文化宣传
充分展示示范区主导产业历史渊源、自然属性、生
产工艺、产品功能、科技进步、产业发展态势等。
2
六、支撑保障 27
(一)资金投入 15
19 财政资金投入力度
各级财政资金投入达到 2000 万元及以上的 5 分,
1500 万元以上的 4 分,1000 万元以上的 3 分,500
万元以上的 2 分,200 万元以上的 1 分,不足 200
万元的 0 分。
5
20 经营主体投资强度
企业或专业合作组织共同投资额达到 3000 万元及
以上的 5 分,2000 万元以上的 4 分,1000 万元以上
的 3 分,500 万元以上的 2 分,300 万元以上的 1 分,
不足 300 万元的 0 分。
5
21 建设投资完成情况得分=完成值 投资计划值 分值 3
22 林业金融服务
开展有林权抵押担保、林地林木未来收益权、资产
抵押担保、担保资产监管、林业资源收储等方面创
新试点;推行政策性森林保险;引导示范区龙头企
业建立风险基金,形成龙头企业与专业合作组织、
林农的风险保障机制。有其中一项均可得 2 分。
2
(二)土地落实 4
23 落实用地情况 按规划进度要求取得相应土地的经营使用权。 2
24 设施用地合法性
充分利用国土资源部门用地优惠政策,保障设施用
地的 1 分;建设或设施用地手续健全、土地利用合
法合规的 1 分,否则不得分。
2
15
(三)人才科技 8
25 人才引进
具有硕士以上学历或高级职称的技术、管理人才 2
名以上的 2 分,1 名的 1 分,没有的 0 分。
2
26 技术依托
明确落实 1 家省级以上科研教育或技术推广单位作
为长期稳定的技术合作或依托单位的 2 分,没有的
0 分。
2
27 业务培训
每年开展业务培训 500 人次以上的 2 分,培训 200
人次以上的 1 分,培训 100 人次以上的 0.5 分,100
人以下的不得分。
2
28
引进、推广先进
实用技术
引进、转化和推广先进实用技术 4 项以上的 2 分,3
项的 1.5 分,2 项的 1 分,1 项的 0.5 分,没有的 0
分。
2
七、示范区主导产业分项
第(一)到第(六)项按建设规划主导产业选择其中一项填写
15
(一)花卉苗木类 15
29 种植规模
核心区 1000 亩以上,拓展区面积 3000 亩以上,辐
射区面积 5000 亩的,得 3 分。
3
30 现代化设施
因地、因品种推广使用先进的温室、大棚和高效节
水灌溉设施以及种苗繁育设施的 2 分;有储藏、包
装和加工等采后处理场地和设施的 2 分。
4
31 科技研发与推广
研发新品种、新技术获品种权、品种登录、专利及
标准等,或引进新品种、新技术合计 3 项以上的 1
分;培育特色花卉苗木品种品牌,新品种、新技术
成果转化 2 项以上的 1 分;主导产品制定有栽培技
术规范,生产档案规范齐全,得 1 分;主导品种良
种覆盖率达 100%的 1 分,达 80%的 0.5 分,达不到
80%的 0 分。
4
32 有害生物防治 运用生态、物理措施防治有害生物,得 1 分。 1
33
景观打造、科普
教育及产业拓展
注重景观效果的打造,造景、图案主题明确,色彩
搭配合理,景观层次丰富,表现形式多样化,得 1
分;科普教育,建立科普基地,设置科普长廊、植
物科属牌匾,配套现代音响、影像等设备,开展特
色主题活动,得 1 分;合理开发和利用示范区的休
闲观光、生态文化、餐饮住宿等功能,合理开发和
利用示范区的休闲观光、生态文化、餐饮住宿等功
能,带动周边地区开展乡村旅游、休闲观光等产业
发展,得 1 分。
3
(二)珍贵树种及优势用材林类 15
34 种植规模
松、杉、桉、竹子等乡土树种和红椎、西南桦、秃
杉、沉香、降香黄檀、格木、柚木、檀香等广西重
点发展珍贵树种类的核心区 2000 亩以上,拓展区面
积 3000 亩以上,辐射区面积 5000 亩以上,得 3 分。
3
35 基础设施 道路、防火、管护等林区生产生活配套设施较为齐 2
16
全,得 2 分。
36
先进技术、专用
配方施肥、林业
有害生物防治
充分利用现代先进实用高产栽培技术及先进实用技
术得 2 分;推广使用专用配方肥料得 1 分;运用生
态、物理措施防治林业有害生物,得 1 分。
4
37
主导品种、林产
品单产
主导品种良种覆盖率达 100%的 2 分,达 80%的 1
分,60%的 0.5 分,达不到 60%的 0 分;林分总生
长量比同类林分高 20%的得 2 分。高出但不到 20%
的酌情给分。
4
38 休闲观光
合理开发和利用示范区的休闲、观光、文化、生态、
科教等功能,带动周边地区开展乡村旅游、休闲观
光等产业发展,得 2 分。
2
(三)特色经济林类 15
39 种植规模
油茶、核桃、八角、板栗、肉桂、油桐、坚果、柚
类及其他特色林果等经济林的核心区 2000 亩以上,
拓展区面积 3000 亩以上,辐射区面积 5000 亩以上,
得 3 分。
3
40 基础设施
道路、防火、管护等林区生产生活配套设施较为齐
全,得 1 分;因地、因品种科学合理推广使用高效
节水先进设施,得 1 分;有储藏、包装和加工等采
后处理场地和设施的,得 1 分。
3
41
先进技术、专用
配方施肥、林业
有害生物防治
推广应用高效先进实用技术得 1 分;推广使用有机
生物肥料、专用配方肥料得 1 分;运用生态、物理
措施防治林业有害生物,得 1 分。
3
42
主导品种、林产
品单产
主导品种良种覆盖率达 100%的 2 分,达 80%的 1
分,60%的 0.5 分,达不到 60%的 0 分;单产高于
当地同类经济林平均水平 20%的得 2 分,高出但不
到 20%的酌情给分。
4
43 休闲观光
合理开发和利用示范区的休闲、观光、文化、生态、
科教等功能,带动周边地区开展乡村旅游、休闲观
光等产业发展,得 2 分。
2
(四)林下种养类 15
44 经营规模
经营面积 2000 亩以上或产值达 5000 万元以上,得
3 分。
3
45 硬件设施建设
建设集贮藏、冷链、运输于一体的林下经济产品物
流配送中心,得 1 分;开展互联网+林下经济产品专
业市场、林下经济产品展销实体平台和信息化平台
建设,积极发展实体展示和网络营销相结合的销售
模式,得 1 分。
2
17
46 产品质量
产品 100%达到无公害农产品要求,质量安全关键技
术到位率 100%,得 1 分;有种养管理、动物防疫、
产品质量监测、投入品监管等为主体的追溯体系,
得 1 分;建立林下产品产前、产中、产后的技术服
务体系以及生产档案制度、产地准出制度和培训制
度的得 1 分。
3
47
新品种新技术、
林业有害生物防
治
主导品种覆盖率 90%以上,得 1 分;主推技术覆盖
率 100%,得 1 分;林业有害生物统防统治覆盖率
100%,得 1 分。
3
48 种养殖模式
普遍采用高效生态种养殖模式,食用菌等原料资源
得到高效循环利用,科学控制种养殖密度,得 1 分;
广泛推行 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生产基地+农户
运作模式,得 1 分。
2
49
环保设施、疫病
防控
各类粪污无害化处理和消纳利用率达到 95%以上,
得 1 分;动物疫病防控设施设备及粪污、病死畜禽
无害化处理设施完备,得 1 分。
2
(五)林产品精深加工类 15
50 生产规模
建成面积 1000 亩以上,木(竹)材年综合加工能力
50万立方米以上或林产化工年综合加工能力2万吨
以上或者固定资产投资 10 亿元以上,规模以上企业
或重点龙头企业不少于 3 家的,得 3 分。
3
51 硬件设施建设
水、电、路、通讯、网络、环保等基础设施配套齐
全,得 1 分;生产加工、仓储物流、经销展示、交
易流通等设施布局合理,得 2 分;技术、信息、法
律、金融等社会化服务体系完备,满足园区企业发
展需要,得 2 分。
5
52 科技研发与推广
产品生产工艺和产品质量在区内处于领先水平,得
3 分。
3
53 生产管理、产业链 建立完善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生产、加工、流
通、服务功能配套完善,得 2 分。
2
54
综合利用率、精
深加工率
资源综合利用率 90%以上,得 1 分;精深加工率(二
次以上加工)达到 70%以上,得 1 分。未达到酌情
给分。
2
(六)森林生态文化旅游类 15
55 经营规模
以 1 处自治区级以上森林公园、湿地公园、自然保
护区、森林旅游示范区、生态旅游示范区、生态文
化村屯或 1 处以森林旅游为主要特色的 4A 级以上
旅游景区为主体,得 3 分。
3
56
基础设施、配套
设施
具有良好的森林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和综合服务设
施配套齐全,景观特色明显的,得 3 分。部分完成
酌情给分。
3
18
57 游客量
年接待游客量 50 万人以上,得 3 分,40 万人以上
的得 2 分,30 万人以上得 1 分,20 万以上得 0.5 分,
20 万人以下得 0 分。
3
58 旅游消费
年旅游消费 1500 万元以上,得 3 分,1000 万元以
上的 2 分,800 万元以上的 1 分,500 万元以上的
0.5 分,500 万元以下的 0 分。
3
59 生态文化
旅游品牌特色突出,森林旅游文化氛围浓厚,集旅
游、观赏、休闲、体验、养生、科普等功能于一体,
得 3 分。
3
注:1.1 28 项为必填项目,29-59 项按建设规划主导产业选择填写。
2.总分 100 分,三星级:70-79 分;四星级:80-89 分;五星级:90-100 分。
19
示范区建设工作总结
按照“五化”及乡村建设的要求,主要包括:目标任务、
政策措施、建设情况、经济社会效果、存在问题、下一步打
算、自我评价等。(字数限 3000 字以内)
20
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意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考评组意见:
考评组组长:
年 月 日
21
附件 3
第五批广西现代特色农业(核心)示范区考评
工作相关事项
一、考评表填写应注意问题
(一)引进省级以上龙头企业:可以是省级农业产业化重点
龙头企业,也可以是其他行业省级龙头企业。
(二)农民人均纯收入:填写 2016 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
收入。由于农村户籍制度改革,农民人均纯收入改为农村居民人
均可支配收入,评定标准与农民人均纯收入一样,由统计部门出
具证明。
(三)核心区销售收入:2016 年度销售收入。
(四)完成资金投入和乡村建设完成情况:填写示范区启动
创建以来累计数。
(五)基础设施建设完成情况:填写示范区启动创建以来道
路建设、水利建设、电力建设的公里数。
(六)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示范区内农村集体承包地
全部确权可颁证。
(七)农业保险:包括政策性保险和商业保险。
(八)深海渔业示范区:由于示范区位于海面上,只要出海
交通便利,示范区的道路建设和水利建设可以给 3 分。
二、部分考评指标解释
(一)农业经营性服务组织:在产前、产中和产后各环节,
22
为农业生产提供专业化、市场化服务的经济组织,包括专业服务
公司、专业服务队、农民经纪人等。
(二)质量安全关键技术:主要是指生产技术、产品加工技
术、产品质量可追溯技术、质量检测技术。
(三)病虫害统防统治:由项目业主(企业、合作社)或相
关专业化防治服务机构统一测报、统一配方、统一购药、统一施
药、统一服务。
(四)应免畜禽免疫密度:接受免疫畜禽占应免畜禽总量的
比例。
(五)采后商品化处理:包含清洗、整理、挑选、预冷、涂
蜡、分级、包装等步骤。
(六)农产品初加工:指对农产品一次性的不涉及农产品内
在成分改变的加工,即对收获的各种农产品(包括纺织纤维原料)
进行去籽、净化、分类、晒干、剥皮、沤软或大批包装以提供初
级市场的服务活动,以及其他农产品的初加工活动。
(七)水肥一体化:是将灌溉与施肥融为一体的农业技术,
借助压力系统(或地形自然落差),将可溶性固体或液体肥料,
配兑成的肥液与灌溉水一起灌溉。
(八)小型农村水利工程:通常把灌溉面积 0.07 万 hm 、除
涝面积 0.2 万 hm 、渠道流量 1m /s 以下的工程界定为小型农村水
利工程。大体可归纳为以下几类:小水库、塘坝、水池等蓄水设施,
小型拦河闸坝、引水闸、截潜流等引水设施,渠道、管道、闸门等
输水配水设施,渡槽、隧洞、倒虹吸、桥、涵等交叉建筑 物,泵站、
23
机井等提水设施,灌水沟、畦、喷灌、滴灌、闸管、软塑管(小白
龙)等田间灌水设施、保护村镇、农田的小型圩堤、河道堤防等
防洪设施,排水闸、排涝泵站、排水沟、地下暗管等排涝降渍设
施,乡村自来水厂、水窖等生活供水设施。
(九)政府信贷担保:指地方政府提供担保的机构、单位或
企业的各种借款或发行的债券,包括经地方政府批准,由国有经
济单位以政府专项预算等作担保的各种借款。
三、农垦系统示范区填报说明
(一)制订实施方案:农场印发,有自治区农垦局批复文件。
(二)编制建设规划:农场印发,有自治区农垦局批复文件。
(三)开展绩效考评:列入自治区农垦局、农场绩效考评。
(四)家庭农场数量:自治区农垦局统计部门认定的家庭农
场数量,不需要在工商注册登记。
(五)核心区农民人均纯收入与拓展区、辐射区、所在乡镇
农民人均纯收入百分率:农民人均纯收入改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
配收入。示范区核心区、拓展区、辐射区属于农场的,提供职工
人均可支配收入,由自治区农垦局统计部门出具证明,不属于农
场的,提供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当地统计部门出具证明。
(六)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提供国有农场土地证书。
(七)市级财政投入:自治区农垦局投入。
(八)县级财政投入:农场投入。
(九)信贷担保:自治区农垦局给予农场的信贷担保或农场
给予农户的信贷担保。
24
(十)新建或改造民房:填写新建或改造户数,如示范区创
建前已完成自治区农垦局下达的危房改造任务,应提供自治区农
垦局下达的危房改造任务书和竣工交房有关证明。
(二)编制建设规划:农场印发,有自治区农垦局批复文件。
(三)开展绩效考评:列入自治区农垦局、农场绩效考评。
(四)家庭农场数量:自治区农垦局统计部门认定的家庭农
场数量,不需要在工商注册登记。
(五)核心区农民人均纯收入与拓展区、辐射区、所在乡镇
农民人均纯收入百分率:农民人均纯收入改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
配收入。示范区核心区、拓展区、辐射区属于农场的,提供职工
人均可支配收入,由自治区农垦局统计部门出具证明,不属于农
场的,提供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当地统计部门出具证明。
(六)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提供国有农场土地证书。
(七)市级财政投入:自治区农垦局投入。
(八)县级财政投入:农场投入。
(九)信贷担保:自治区农垦局给予农场的信贷担保或农场
给予农户的信贷担保。
24
(十)新建或改造民房:填写新建或改造户数,如示范区创
建前已完成自治区农垦局下达的危房改造任务,应提供自治区农
垦局下达的危房改造任务书和竣工交房有关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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