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局2017年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2017年部门预算报表
表一:部门收支总表
表二:部门收入总表
表三:部门支出总表
表四:部门基本支出表(按经济分类科目)
表五: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表八:“三公”经费表
表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
三、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承办上级党委、政府、桂林市信访局和区委、区政府领导同志及区委办公室、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交办的信访事项。
(二)受理人民群众直接给区委、区政府及其领导同志的来信,接待到区群众信访接待中心上访的群众,并负责处理他们反映的问题。
(三)向区委、区人民政府领导及上级业务机关提供重要的信访信息和社情民意。
(四)转办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问题,按照党中央的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认真处理人民群众的信访问题。
(五)向各乡镇(街道)、和区直部门交办有关信访事项;对领导同志的信访批示件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重要的信访案件进行催办、督办,检查处理结果,直至问题解决;承办信访事项复查的受理工作。
(六)检查指导各乡镇(街道)、区直部门的信访工作,组织雁山区信访工作经验交流和理论研究,对全区信访干部进行业务培训。
(七)履行三项建议权:
1、发现有关行政机关未按规定办理信访事项的,及时督办,并提出改进建议;
2、对于信访人反映的有关政策性问题,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并提出完善政策、解决问题的建议;
3、对在信访工作中推诿、敷衍、拖延、弄虚作假造成严重后果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向有关行政机关提出给予行政处分的建议。
(八)承办中共桂林雁山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构成情况
本单位为行政单位,在职2人,离休0人,退休0人。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报表(详见附件)
表一:部门收支总表
表二:部门收入总表
表三:部门支出总表
表四:部门基本支出表(按经济分类科目)
表五: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表八:“三公”经费表
表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下载查看:2017年部门预算
“三公”经费预算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收入预算25.99万元,同比增加 -11.93万元,增长 -31.5%。其中:公共预算拨款25.99万元,同比增加-11.93万元,增长-31.5%;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增0长%。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支出总预算25.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2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3.4%,同比增加-11.5万元,增长-32.1%;项目支出1.7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6%,同比增加-0.43万元,-20增长%。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25.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2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93.4%,同比增加-11.5万元,增长-32.1%;项目支出1.7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6.6%,同比增加-0.43万元,增长-20%。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三类,其中:
①一般公共服务类科目19.4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75%。具体如下:
行政运行17.7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基本支出。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72万元。主要用于信访事务支出。
②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4万元, 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7.85%。具体如下:
行政单位医疗31.34万元, 主要用于医疗保障。
③住房保障支出1.68万元, 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基本支出6.5%。具体如下:
住房公积金1.68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三、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同比减少0万元,没有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0.2万元,同比减少0.1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接待支出。
(三)公务用车费0万元,同比减少-2.75万元。我区2016年3月实施公车改革后,我局没有公车留存车辆,没有公车预算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