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山区人民检察院2017年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2017年部门预算报表
表一:部门收支总表
表二:部门收入总表
表三:部门支出总表
表四:部门基本支出表(按经济分类科目)
表五: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表八:“三公”经费表
表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
三、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我院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依法行使检察职权。一是对于直接受理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犯罪案件进行侦查;二是对于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并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监督;三是对刑事案件提起公诉;四是对于法院的刑事判决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监督;五是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进行法律监督;六是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二、单位构成情况
本单位为行政单位,在职21人,退休4人。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报表(详见附件)
表一:部门收支总表
表二:部门收入总表
表三:部门支出总表
表四:部门基本支出表(按经济分类科目)
表五: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表八:“三公”经费表
表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下载查看:2017年部门预算
“三公”经费表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收入预算329.74万元,同比增加25.59万元,增长8.4%。其中:公共预算拨款329.74万元,同比增加 25.59万元,增长8.4%;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支出总预算329.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9.1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7.6%,同比增加17.99万元,增长6.6%;项目支出40.6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2.3%,同比增加7.6万元,增长23%。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329.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9.1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87.6%,同比增加17.99万元,增长6.6%;项目支出40.6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12.3%,同比增加7.6万元,增长23%。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3类,其中:
①公共安全类科目233.7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0.8预算%。具体如下:
行政运行199.06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干警工资发放及日常行政运行所需开支。
其他检察支出34.71万元,主要用于办案经费补助等。
②社会保障和就也支出55.02万元,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25.17万元,主要用于退休干部的退休费。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9.84,主要用于干警的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缴费。
③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3.04万元, 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6.9%。具体如下:
行政单位医疗23.04万元, 主要用于干警和退休人员的医保和公务员医疗补助。
④住房保障支出17.91万元, 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基本支出5.4%。具体如下:
住房公积金17.91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干警的住房公积金。
三、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同比减少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3.43万元,同比减少0万元。主要用于日常的公务接待。
(三)公务用车费6.89万元,同比减少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的运行和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