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良丰街道办事处,区直各有关单位:
为了加强我区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工作领导,切实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合法权益,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指导意见的通知》(桂人社发〔2016〕4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细则的通知》(桂人社发〔2017〕23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成立雁山区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邓世文 区委常委、政府常务副区长
副组长:彭意坤 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蒋继鹃 区政府办主任
莫一溪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曹廷杰 市国土局雁山分局局长
莫玉艳 区财政局局长
文德荣 区监察局局长
白庚付 区发改局局长
赵序成 区审计局局长
刘共友 区农业局局长
罗周韬 市公安局雁山分局副局长
秦小娟 雁山镇镇长
刘萍萍 柘木镇镇长
郑 波 大埠乡乡长
张 虹 草坪回族乡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蒋继鹃担任,副主任由莫一溪担任,具体负责相关协调和养老保险业务指导工作。
桂林市雁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