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根据桂林市扶贫办《关于下达2017年桂林市本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计划的通知》(市扶办发〔2017〕7号),本批下达到我区的市本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总额为70万元,现结合本区实际及资金管理使用的相关要求,我区制定了《2017年桂林市本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方案》。
二、主要内容
1、资金指标分配计划
本批资金计划全部安排用于发展贫困村村集体经济的项目建设,即建设雁山区光伏扶贫电站,贫困村通过入股分红的形式获得村集体收入。同时,优先保障2016、2017年脱贫的贫困村村集体经济收入达到标准要求。
2、具体项目计划和要求
雁山区光伏扶贫电站主要建设内容:项目建设占地面积约1600平方米,主要内容为分布式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设备安装、调试、并网运行及售后服务,具体实施过程中可根据实际情况做适当的调整。
光伏扶贫电站项目建设要求在2017年12月20日前实施完毕并完成报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