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桂林市雁山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雁山区推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权责清单制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雁审改﹝2016﹞8号)要求,雁山镇、柘木镇、大埠乡、草坪回族乡和良丰街道办事处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现已编制完成,经审核确认初步明确乡镇权力事项为96项,其中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类为82项,承接上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委托类为14项;明确乡镇公共服务事项55项;明确良丰街道办事处权力事项为51项,其中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类为35项,承接上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委托类为16项;明确良丰街道办事处公共服务事项36项。现将桂林市雁山区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示,公开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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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雁山区行政审批制度
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12月15日